釣魚臺遺址
釣魚臺遺址位于曉林鄉(xiāng)店頭村西1.5公里處,地處沙河?xùn)|岸。因為一土丘宜為垂釣之地,俗名釣魚臺,故稱釣魚臺遺址,土丘中間高4.8米,遺址東西長380米。文化層深度一般在0.4—0.6米,地勢由東南向西北傾斜。
遺址中的有灰坑和草拌泥紅燒土層,暴露器物有石器、骨角器和大量紅陶、彩陶片。器物有缽、盆、碗、大口罐、小口壺等,為較大氏族村落遺址。1950年由當(dāng)?shù)厝罕姲l(fā)現(xiàn)。據(jù)推斷屬于仰韶文化,距今約3000—5000年。2006年5月25日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
具體位置:釣魚臺遺址位于曉林鄉(xiāng)店頭村西1.5公里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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