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圃
現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,位于市區(qū)夾剪橋10號。為清同治間戶部主事陳象衡建。宅坐北朝南,分東西兩軸,前后各二進,占地約650平方米。東側大廳及住宅樓皆為三間兩廂,廳西有門通花廳,花廳面闊三間,西側有廊,進深七檁,前有卷棚,廳內置雕花罩格。廳西側有套房、天井,壁上嵌“陳象衡墓志銘”石刻二方。廳后為明三暗五住宅,廳南園林部分,破壞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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